凡进入我院2012级艺术硕士(MFA)录取名单的考生均须在2013年5月10日之前完成以下工作:
一、体检工作及其具体要求:
1、进入录取名单的所有考生自行从我院网上下载《研究生招生体检表》。
2、体检可在本人居住当地的二级甲等(含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
具体要求:
⑴考生于体检前贴好照片,填写有关栏目。
⑵考生应诚实受检,严禁找他人替检。入学后我院将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复查结果与原检查结果严重不符者,取消入学资格。
⑶《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的体检项目务必逐一检查,避免漏检。其中第三页末的体检医院或体检站意见栏目必须填写。
二、《体检表》务必于5月10日前用特快专递寄至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需注明“艺术硕士体检表”。
二、《体检表》务必于5月10日前用特快专递寄至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需注明“艺术硕士体检表”。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100102
联系电话:010—6477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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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