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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珠海分院2014年双证全日制艺术硕士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 /2013-10-31

 一、总体说明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Fine Arts,简称MFA)培养目标为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涉及主要涉及电影、广播电视领域的文化传播与艺术创作领域,兼及戏剧戏曲、音乐、舞蹈、美术、数字艺术、设计艺术等艺术创作领域。
  研究生在学制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由北京师范大学颁发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北京师范大学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我校研究生院珠海分院2014年计划招收双证全日制艺术硕士广播电视专业研究生15人。不接收推荐免试生。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包括本科就读学校认可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将于2014年6-7月本科毕业的“专接本”“专升本”“3+2”类的全日制学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即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到2014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可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为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5)非应届在读研究生(含单证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就读院校同意,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5.我校艺术硕士不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
  四、报名流程
  【说明: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录取阶段进行。】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
  考生须于2013年10月10日—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填写信息时报考学校请选择“北京师范大学”,报考院系请选择“研究生院珠海分院”,报考专业请选择“广播电视(代码为135105)”。并于2013年11月10日-14日持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持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具体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2.准考证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下载时间为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凭《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初试科目:
  第一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第二单元:204-英语二(满分100分);
  第三单元:610-艺术原理(满分150分);
  第四单元:885-影视艺术史(满分150分)。
  (2)参考大纲及参考书目:
  上述初试科目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为全国统考科目,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其中英语二重点考查考生英语应用能力,尤其是阅读和翻译能力。
  艺术原理和第四单元的专业基础考试科目参考书如下:
 
考试科目
参考书目
610-艺术原理
艺术理论教程,张同道,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885-影视艺术史
影视艺术史,周星、王宜文等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二)复试
  1.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复试大约安排在2014年3月中旬,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公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复试地点在北京师范大学。
  2.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进一步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逻辑推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3.实行差额复试。
  4.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相应能力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六、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工作业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师大,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师大,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师大,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
  考生报考时不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学制、学费、奖助学金、住宿
  我校研究生院珠海分院艺术硕士录取后,于2014年9月入学,以全日制方式学习,学制三年。
  我校研究生院珠海分院艺术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总计为每人5.5万元,分学年平均缴纳,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学费总额的三分之一。
  研究生院珠海分院设立新生入学奖学金、专业奖学金两个奖项。第一志愿报考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珠海分院并最终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一次性颁发新生入学奖学金3000元。为了奖励优秀研究生,学年课程介绍后评定专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6000元、二等奖学金4000元、三等奖学金1500元,获奖比例为60%。
  我校所有专业学位硕士生均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不能申请学校为学术型硕士生设立的奖助学金。
  我校研究生院珠海分院艺术硕士研究生学习、生活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住宿费标准:二人间2800元/人·学年;宿舍内设施:带卫生间、阳台、空调、每人一套组合式家具,包括:钢架床、衣柜、写字台、书架等;每间宿舍一部IC卡电话,每人一个宽带网接口。
  学生在校期间按照珠海市有关管理规定,统一参加珠海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学生也可以自费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人事档案转入北京师范大学的学生,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入学时可向银行申请每年不超过6000元的助学贷款。是否获得贷款,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
  八、招生信息及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推免生接收、报名、初试成绩、分数线、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北师大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uate.bn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3.联系方式:
  (1)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珠海分院
  咨询电话:(0756)6126909,传真:(0756)6126553;办公地点: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乐育楼A座二楼;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18号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珠海分院,邮政编码:519087。
  (2)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58808156,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主楼A区(西侧)二层212室;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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