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察,宁缺毋滥,差额复试,择优选拔,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此次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招生院、系、所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三、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
1、根据生源情况和教育部下达给我院的硕士生招生计划,现将各专业的拟招生计划数公布如下:
专业名称 |
拟招生计划数(含推免和专项计划) |
国际法学 |
35 |
法律硕士 |
36 |
国际关系 |
75 |
政治学理论 |
10 |
国际政治 |
23 |
外交学 |
43 |
世界经济 |
13 |
政治经济学 |
4 |
西方经济学 |
4 |
金融 |
28 |
英语口译 |
56 |
英语语言文学 |
12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12 |
法语语言文学 |
18 |
日语语言文学 |
10 |
日语口译 |
10 |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
11 |
注:各专业实际招生数将根据复试情况动态调整。
2、在教育部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差额一般不低于120%左右的比例,确定复试资格分数线和复试考生名单。
四、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将进行资格审查。一志愿考生和校内调剂考生须在5月15日前,校外调剂考生须在接到复试通知后的3天内将以下材料以顺丰快递形式寄送至外交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外交学院主楼122房间,联系电话:010-68323297邮编:100037)。
(考生所有提交的所有材料上,均需手写专业+姓名+准考证号)复试号如在邮寄之前未知晓可为空。
1、准考证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带学生证)复印件;
4、已签订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5、学信网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往届生为学历校验,应届生为学籍校验);
6、个人陈述(网上下载),内容包括学术背景、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个人陈述.doc;
7、大学期间成绩单(可以是电子章);
8、《体格检查表》(考生自行安排,我办不提供体检表,须由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具);
9、《外交学院硕士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网上下载),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出具政审意见并加盖印章外交学院拟录取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doc;
10、《外交学院2020年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信息表》(网上下载),填写完整后打印上交外交学院2020年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信息表.doc;
11、同等学力者需提交招生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2、凡符合教育部初试总分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提前与研招办联系。
凡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方式和内容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院复试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考生操作规程将另行通知。复试专业面试时间约为15分钟,公共外语口试时间约为5分钟,每位考生的总复试时间约为20分钟。专业面试和公共外语口试在同一面试组进行。面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同时,在线面试系统将自动全程录音录像。如遇特殊情况,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可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复试包含以下内容:
(一)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满分100分,旨在全面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二)公共外语口试
公共外语口试满分50分,旨在考查考生对于外语的掌握程度和实际运用能力。
语言类专业包括英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专业学位)第二外语的听力和口语不再安排测试。
(三)其他复试内容
复试时,除专业素养和语言能力外,还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和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其中,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评
体检项目应至少包括以下七个方面内容:眼科(包括视力、色觉、眼病);内科(包括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神经系统、腹部脏器等);外科(包括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耳鼻喉科(包括听力、嗅觉、耳鼻咽喉等);口腔科(包括唇腭、口吃等);胸部透视;肝功能检查(只查转氨酶即可)。
体检工作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 2号)文件,由考生自行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学院不进行统一安排。体检时,请考生注意做好自身防护。
心理素质测评由研究生部委托学院心理咨询中心负责。
六、成绩计算和录取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包括以下情况:
1、复试包含专业面试和外语口语测试的,复试成绩不足90分者;
2、复试仅包含专业面试的,复试成绩不足60分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
4、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
(二)一志愿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1、语言类专业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30%+(初试总分÷5)×70%;
2、非语言类专业总成绩=〔(外语口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1.5〕×30%+(初试总分÷5)×70%。
一志愿考生按专业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三)所有调剂考生均与一志愿考生分开排名。
校内调剂考生总成绩按一志愿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计算。
校外调剂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1、语言类专业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初试总分÷5)×50%;
2、非语言类专业总成绩=〔(外语口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1.5〕×50%+(初试总分÷5)×50%。
调剂考生按专业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七、复试工作日程
复试将于5月中下旬开始, 各专业各项考试具体时间等其他事项随后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
八、其他事项
1、若资格审查时未能提交《外交学院硕士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和体检报告的,请于复试结束后10天内将上述材料以顺丰快递形式寄送至外交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外交学院主楼122房间,联系电话:010-68323297邮编:100037。
2、复试名单、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将在外交学院网站上公布,具体网址:http://yjsb.cfau.edu.cn/。
3、复议监督:
我院纪监办将依据监督执纪工作要求对我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有效监督。
院、系、所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小组对本院、系、所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就面试中与专业相关的问题提出的质疑进行核实并解释。
研究生部接待申诉电话:010-68323296(只接待申诉);
外交学院纪监办电话:010-68323375(只接待申诉);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监督接待电话:010-82837456(只接待申诉)。
4、如有任何问题,请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
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010-68323297
外交学与外事管理系:010-68323947
英语系:010-68323897
外语系:010-68323915
国际法系:010-68323308
国际经济学院:010-68323928
国际关系研究所:010-68323911
基础教学部:010-68323882
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