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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政审、调档及有关事项通知

外交学院 /2013-11-07

 根据我院招生进度,即将对拟录取考生(包括已接收的推荐免试生)进行政审和调档,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考生下载《外交学院拟录取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交所在单位人事或政治工作部门填写政治审查意见并盖章后于5月30日前寄送至外交学院研招办(无工作单位的由档案存放部门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街道办填写)。
     二、档案调阅
     1.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档案由毕业学校整理完毕后统一寄送我院,寄至时间最晚不能迟于8月20日。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给考生本人。
     2.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档案将提前调阅,调档函将按网上报名时所填个人通信地址寄出,请考生注意查收。如需自取,或通信地址、档案所在单位有变,请5 月2日前通过电话与研招办联系(010-68323297)。考生收到函件,持至相关部门办理档案转寄手续。    
     三.根据规定,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在录取前需签订协议,请2013年拟自筹经费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下载《外交学院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协议书》签名后寄送至外交学院研招办(一式两份),以便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外交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10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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