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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拟录取博士生办理调档函、协议书和政审的通知

首都师范大学 /2013-09-14

 

各位2013级拟录取博士考生:
       前期已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的2013年拟录取博士生需按有关规定办理调档、协议书签订和政审相关手续,我校后期将向已办理完毕上述手续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档函、协议书发放和政审说明
1、调档函、协议书的发放分自取和邮寄两个阶段,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无协议书。具体安排如下:
(1)自取阶段:各位拟录取考生可凭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军官证)到首师大研招办(东校区A210)领取。领取时间:5月20日~22日(每日8:30-11:00,14:00-16:30)。若他人代领,须携带录取人本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和代领人有效证件。网报时所填通信地址为本校的考生请自行领取。
(2)邮寄阶段:未自取的考生调档函、协议书将于5月23日以挂号信的方式寄出,邮寄地址为考生网报时所填的通信地址。请保持手机通畅,以便查收。
2、政审和调档:政审需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首都师范大学2013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政审表(点击下载)同时,录取类别为“非定向”或“自筹”的考生还需办理调档手续。政审表及档案请于6月15日前回寄至我校相关院系(联系方式见附表)。
注:
(1)本校的应届毕业生档案由学校代转。
(2)其他应届毕业生可先转部分档案至我校,剩余档案可后期由毕业学校整理完毕后寄发至我校。
3、协议书请于6月15日前回寄至首都师范大学研招办。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白堆子甲23号首都师范大学东校区教学楼A210;
邮编:100048。
 
二、后期录取通知书发放说明
 
我校后期将向材料齐全、政审合格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安排见研究生院网站后期通知,要求如下:
1、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需收齐档案和政审表
2、录取类别为“委培”的考生,需收齐委托培养协议书和政审表
3、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需收齐定向培养协议书和政审表
4、录取类别为“自筹”的考生,需收齐自筹经费协议书、档案和政审表
 
三、 如有变化以研招办解释为准。
特别提示: 请各位考生务必告知档案所在单位,将档案和政审表邮寄至考生录取院系,勿寄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研究生工作部,以免造成转接过程中的材料遗失,谢谢配合!
附:档案和政审表回寄地址
录取院系
收件人
办公地点
档案、政审回寄地址
邮政编码
政法学院
董艳
北一区文科楼522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83号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100089
教育学院
李媛
东区教学楼B514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白堆子甲23号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100048
文学院、诗歌中心
李颖
北一区文科楼614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83号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
100089
历史学院
刘旭
北一区文科楼422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83号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100089
音乐学院
魏子然
音乐学院南楼206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100048
美术学院
吴薇
美术学院110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100048
外国语学院
吴晓璐
北一区外语楼215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83号首都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100089
数学科学学院
赵汀
北二区教学楼137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56号首都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100048
物理系
尹沛
本部教三楼312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物理系
100048
生命科学学院
毛佳鹏
本部教四楼320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100048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张璐
本部实验楼711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100048
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
吕卫
书法院213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
10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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