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3级拟录取博士考生:
前期已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的2013年拟录取博士生需按有关规定办理调档、协议书签订和政审相关手续,我校后期将向已办理完毕上述手续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档函、协议书发放和政审说明
1、调档函、协议书的发放分自取和邮寄两个阶段,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无协议书。具体安排如下:
(1)自取阶段:各位拟录取考生可凭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军官证)到首师大研招办(东校区A210)领取。领取时间:5月20日~22日(每日8:30-11:00,14:00-16:30)。若他人代领,须携带录取人本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和代领人有效证件。网报时所填通信地址为本校的考生请自行领取。
(2)邮寄阶段:未自取的考生调档函、协议书将于5月23日以挂号信的方式寄出,邮寄地址为考生网报时所填的通信地址。请保持手机通畅,以便查收。
2、政审和调档:政审需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首都师范大学2013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政审表》(点击下载);同时,录取类别为“非定向”或“自筹”的考生还需办理调档手续。政审表及档案请于6月15日前回寄至我校相关院系(联系方式见附表)。
注:
(1)本校的应届毕业生档案由学校代转。
(2)其他应届毕业生可先转部分档案至我校,剩余档案可后期由毕业学校整理完毕后寄发至我校。
3、协议书请于6月15日前回寄至首都师范大学研招办。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白堆子甲23号首都师范大学东校区教学楼A210;
邮编:100048。
二、后期录取通知书发放说明
我校后期将向材料齐全、政审合格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安排见研究生院网站后期通知,要求如下:
1、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需收齐档案和政审表;
2、录取类别为“委培”的考生,需收齐委托培养协议书和政审表;
3、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需收齐定向培养协议书和政审表;
4、录取类别为“自筹”的考生,需收齐自筹经费协议书、档案和政审表。
三、 如有变化以研招办解释为准。
特别提示: 请各位考生务必告知档案所在单位,将档案和政审表邮寄至考生录取院系,勿寄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研究生工作部,以免造成转接过程中的材料遗失,谢谢配合!
附:档案和政审表回寄地址
录取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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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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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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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政审回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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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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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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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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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一区文科楼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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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三环北路83号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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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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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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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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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教学楼B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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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白堆子甲23号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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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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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诗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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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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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一区文科楼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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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三环北路83号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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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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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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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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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一区文科楼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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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三环北路83号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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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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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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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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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南楼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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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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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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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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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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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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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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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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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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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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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一区外语楼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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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三环北路83号首都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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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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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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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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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二区教学楼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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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三环北路56号首都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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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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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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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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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教三楼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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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物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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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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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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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佳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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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教四楼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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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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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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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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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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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实验楼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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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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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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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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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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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院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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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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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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