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3年招收翻译硕士(MTI)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翻译硕士(MTI)专业学位简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高校之一,也是我国唯一一所国际经济贸易专业门类齐全的多学科大学。2009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正式成为翻译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
我校英语学院开展翻译教学已有50多年的历史,设有翻译系和MTI教育中心,逐步形成了从本科到研究生体系完整的、经贸特色和优势突出的翻译人才培养模式。早在1979年,我院就在全国率先设置了“翻译理论与实践”研究生方向。2001年,我校与欧盟委员会口译总司合作设立了《中欧高级译员培训中心》,引进了成熟的欧洲译员培训模式培养口译员,2004年开始招收口译硕士研究生,已培养了高素质口译毕业生多人。2008年,我院获准设立翻译专业招收本科生,2009年,我院获准设立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招生权。
我院师资队伍实力雄厚,经贸翻译和口译教学团队在全国享有盛誉。现有专任翻译教师22人,并聘请多位资深专家担任兼职教师。口译教师均在欧盟口译总司接受过专业培训,并获得欧盟口译证书。许多教师曾为联合国纽约总部、日内瓦欧洲总部、国际劳工组织、欧盟等国际组织提供过口译服务。笔译教师翻译与实践经验十分丰富,担任过WTO入关谈判、国际组织和政府机构等重要文件的翻译,并出版了大量经贸类译著。在教学设备方面,我校拥有先进的数字化国际会议同传实训室、欧盟口译实训室和语音实验室、机辅商务翻译实训室,学校图书馆和学院资料室翻译藏书丰富,多媒体视听网络以及其他教学辅助设备先进,为人才培养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培养目标与专业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扎实的英、汉双语基本功和较强的翻译实践能力,了解翻译学、跨文化交际、国际经济、贸易、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能胜任国际组织、跨国公司、政府外事机构等部门的翻译工作,培养国家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业化口笔译人才。
我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根据市场不同层次需求及学生的实际水平,共设两个专业四个培养方向:(一)英语笔译专业(专业代码055101),下设商务笔译方向和商务法律翻译;(二)英语口译专业(专业代码055102),下设国际会议口译方向和商务口译方向。
(一)英语笔译专业
l 商务笔译方向
商务笔译方向采取“校企联合”的培养模式,学习期间可去政府外事翻译部门和翻译公司等部门实践教学,并为外事外交部门定向培养能胜任各种场合和行业的高层次笔译和英文编辑人才。
l 商务法律翻译方向
本方向拟采取跨学科的培养模式,引进核心法律课程和教学资源,为涉外法律部门培养高层次的法律翻译人才。
(二)英语口译专业
l 国际会议口译方向
国际会议口译方向与欧盟合作,采用“MTI硕士学位+欧盟证书”的双证培养模式,旨在为国际组织和我国政府机构、跨国企业培养合格的国际会议译员。全部课程主要由实践和教学经验丰富的中外教师共同执教。欧盟口译总司派考官全程参加入学考试、中期与毕业资格考试。学生修满全部课程、各课程考试合格,同时达到规定的口译实践时数并完成口译实习报告者,可获得MTI硕士学位;学生参加欧盟毕业考试合格者,将获得欧盟口译总司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共同签发的“国际会议译员资格证书”。
l 商务口译方向
在商务口译方向,采取国际培养模式,有条件并有意愿的学生可选择去英、美等国外高校修读完规定课程和学分,合格者可分别获得中、外两校硕士学位。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09年及以前入学,且2013年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4)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5)党校学历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6)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7)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报考类别只能选择“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8)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9)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笔译方向一般不超过40周岁;口译方向一般不超过35周岁;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6、报名时外语应达到国家六级水平或425分以上(对英语专业的考生不作要求);
7、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高职高专、本科结业生等不得报考。
四、报名
五、考试
(一)初试
1. 翻译硕士的考试科目为:①10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②211-翻译硕士英语,100分;③357-英语翻译基础,150分;④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150分。英语听力和口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不计入初试成绩。
2. 参考书目:211、357、448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参考书目请查看研究生院主页硕士招生栏目下的专业目录及参考书。购书可与我校出版社读者服务部联系,电话:010-64492338。
3. 初试时间为2013年1月5-6日。
(二)复试
1. 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复试名单及具体复试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并下载相关材料。
2.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生源质量情况,确定我校复试分数线。
3. 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计划招生规模的120%左右。具体复试方式以及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确定。
4. 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5. 复试报到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对在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我校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情节严重的,给予暂停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3年的处理;对作弊的在校生,将予以直至开除学籍的处罚;作弊的在职考生由考试机构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体检
体检复试期间统一进行,新生入学时复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市体检中心或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两种类型,其中:
1. 自筹经费(培养费自负)全日制考生须将人事档案等转入我校,可转户口(除北京地区散居户口外),毕业时按“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工作单位。
2. 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考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不转户口,毕业后回委托培养单位工作。
八、学习方式及年限
全日制翻译硕士学制二年,学校安排住宿。
九、培养和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十、学费
学制
|
专业
|
方向
|
学费(万元)
|
备注
|
全日制2年
|
英语笔译
|
商务笔译
商务法律翻译
|
5
|
教材、食宿、医疗等其他各项费用自理;学费按学年收取,第一年收取全部学费的一半,第二年缴清全部学费。
|
英语口译
|
商务口译
|
8
|
||
国际会议口译
|
10
|
十一、其他
1. 达到国家复试标准,但未达到我校复试线的考生,应联系调剂单位。
2. 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3.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4.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研究生院。
十二、招生咨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生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院主页(http://gs.uibe.edu.cn)查询。
咨询电话:010-64492202/2151;010-64495202(fax)
电子邮件:yzb@uib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号信箱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29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招办
201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