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相关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现将2023年申请—考核制考生拟录取情况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名单如下:
2023年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申请考核制候选人拟录取结果.pdf
现将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1. 未被我校申请——考核制拟录取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校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再次参加选拔。(报名系统开放至2023年1月15日)
2. 公示为拟录取结果,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核通过为准,未通过审核者一律取消拟录取资格,以发放录取通知书为最终结果。凡不按规定将档案调入我校的,均被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我校保留在任何阶段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乃至注销其学籍的权利。
3.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我校拟录取考生的调档、录取通知书发放等相关事宜均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届时还会发布考生查看或修改个人联系方式、地址等通知,请考生及时查阅并按要求办理,否则造成影响录取或报到的结果,责任自负。
5. 考生报名至报到办理学籍期间均不得修改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个人身份信息。因上述事项影响录取、报到及毕业等环节,考生责任自负。
6. 如考生欲放弃我校博士拟录取资格,请于2023年3月18日前将《关于放弃博士研究生拟录取资格的声明.doc》(需本人手写签字拍照)发送电子邮件至yzb@uibe.edu.cn。逾期不进行汇报,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负。
7. 我校拟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发放、调档、定向委培协议发放等相关事宜将后续在研究生院主页发布,请考生务必及时查阅并按要求办理,否则造成影响录取或报到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请关注我校研招公众微信号uibeyzb,届时相关通知将同时进行推送提醒。
8. 我校博士生复试录取监督电话(010-64492998、010-64492163)、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3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