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3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本站小编 Free考研考试/2023-05-22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一、复试组织管理

我校实行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三级管理模式。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由招生办公室指导、协调、监督各学院具体实施。

2.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参与的不少于三人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3.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按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等需要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小组一般由不少于5位相当于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并承担过或正在承担一定工作量硕士生教学工作的教师组成,设立组长一名。

二、硕士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各学院参加复试的考生,其初试分数不低于《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的相关要求。我校硕士研究生不允许破格复试录取。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参加复试的考生,其初试分数不得低于教育部《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B类考生成绩要求。

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生源情况、培养要求上调分数线,除成绩要求之外,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需要提出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规定。

三、复试要求及程序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未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各学院认为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1.硕士生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学院将对复试考生资格认真进行审查。各学院对考生的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或“在读证明”)、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各学院可以要求考生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应予配合,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院对其相关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专项计划和享受加分政策、照顾政策的考生均应向相关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复试时间

学校复试工作于3月20日启动,4月30日前全部完成,各学院将统筹复试工作量等情况安排具体复试时间并告知考生。请考生密切关注各学院的复试通知公告。

3.复试比例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硕士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按照一般不低于120%的差额比例(上线生源不足的除外),确定各专业复试名单。各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确定本学院各专业复试比例。

4.复试考核方式

我校2023年硕士招生复试工作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包括专业综合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

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复试外,还须在复试期间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具体实施方式由学院自行安排。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由学院自行确定组织方式并实施。

5.成绩的评定及计算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占比分别为60%和40%,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成绩*100*60%+复试成绩/复试总成绩*100*40%

复试成绩不合格(合格线为复试总成绩的60%)者不予录取。

6.复试材料提交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未通过学籍学历验证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学生证原件(包括个人信息页和注册页,须加盖有效注册章)或在读证明(应届生);

(4)个人陈述(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科研能力和经历、研究生期间学习研究规划,1500字左右);

(5)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科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毕业论文(大纲、摘要或进展报告)、科研成果、参加学术科研活动等方面的情况和证明。具体附加材料要求由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以上(1)(2)(3)项为必须项,(4)(5)项由考生根据学院要求及个人实际情况提交。

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向招生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7.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考生应按照学院的要求在复试期间提交由所在单位、存档单位党组织、人事、政工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鉴定材料,并加盖印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体检

拟录取考生应进行体检,要求在二级甲等以上等级医院或专业体检机构完成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调剂

1.没有进入复试但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以及复试后未录取的上线考生,应通过中国研招网(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尽快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

2.考生参与调剂的基本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不接收调剂。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能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5)报考学术学位考生可以调剂到相关专业学位专业,报考专业学位考生不得调剂到学术学位专业。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校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本校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未经该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

五、信息公布的时间和方式

公布时间:招生计划、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由各学院于复试前公布;复试结果于各学院复试结束后公布;拟录取名单于2023年5月公布。

公布网址或地点:各学院将选择本学院网站、网页上公布相关信息;没有本学院网站的相关信息公示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网(https://skdzs.ucass.edu.cn/)页面相关栏目。

我校及相关招生学院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复试工作在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考生对学院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七、其他说明

1.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2.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被录取的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户口可按个人意愿确定是否转入。

八、监督电话及考生咨询电话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和监督电话:81360224。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3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我校各学院具体负责考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负责接待考生咨询。各学院电话: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网-联系我们-附件。

本方案内容如有更改,以招生办公室解释和通知为准。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

 

相关话题/录取

  • 领限时大额优惠券,享本站正版考研考试资料!
    大额优惠券
    优惠券领取后72小时内有效,10万种最新考研考试考证类电子打印资料任你选。涵盖全国500余所院校考研专业课、200多种职业资格考试、1100多种经典教材,产品类型包含电子书、题库、全套资料以及视频,无论您是考研复习、考证刷题,还是考前冲刺等,不同类型的产品可满足您学习上的不同需求。 ...
    本站小编 Free壹佰分学习网 2022-09-19
  •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下载免费小巧的福昕(Foxit) PDF 阅读器,安装后即可在线浏览 或 下载免费的Adobe Reader PDF 阅读器,安装后即可在线浏览 或 下载此PDF 文件 ...
    本站小编 Free考研考试 2023-05-22
  • 关于2023年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结果公示的通知
    一、本次公布为拟录取,公示期间无异议且公示结束后即转为正式录取。后期报送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终审通过后,即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凡发现考生有任何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录取要求的情况,我校有权随时取消考生的拟录取资格。二、拟录取名单备注:复试成绩(复试总分)不合格者(小于60分),不予录取;骨干计划为少 ...
    本站小编 Free考研考试 2023-05-22
  • 中央财经大学关于2023年大类招生拟录取硕士考生通过调剂系统办理录取信息修改手续的通知
    各位考生:经硕士拟录取公示,我校将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办理大类招生拟录取硕士考生录取信息修改手续,具体通知如下:一、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大类招生政策说明我校从2015年开始,部分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和专业实行大类招生政策。大类招生是由学校选定多个专业,设置一致的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初试后,学校对各专业统一 ...
    本站小编 Free考研考试 2023-05-22
  • 关于公布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考生: 我校复试总分分数线和单科分数线已划定,满足我校复试总分分数线和单科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即获得复试资格,请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按照本通知的相关要求,及时准备复试相关材料,并按照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按时参加复试。现将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中央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 ...
    本站小编 Free考研考试 2023-05-22
  • 关于公布2023年第一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相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学校博士招生相关要求,结合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研究院和中心(以下简称学院)制定的学院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方案及工作实施细则,现将我校2023年第一批次博士研究生拟录取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开始时间以所有学院公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计算)。 一、第一批次拟录取名单(一)拟录取公示各学院博士研 ...
    本站小编 Free考研考试 2023-05-22
  • 关于公布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的通知
    一、本次公布为拟录取,待有关主管部门对拟录取数据审核批复无误后以发放录取通知书为最终录取。凡发现考生有任何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录取要求的情况,我校有权随时取消考生的拟录取资格。二、我校录取通知书发放等相关事宜均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约为6月中下旬,届时还会发布考生查看或修改个人联系方式、地址等相关通知,请考 ...
    本站小编 Free考研考试 2023-05-22
  • 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单公示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文件要求,现将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统考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单(第一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4月9日起至4月21日止。如对本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邮箱:yanzh@bnu.edu.cn。 说明:此名单为拟录取名单,列入名单的考生需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并 ...
    本站小编 Free考研考试 2023-05-22
  • 2023年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统考拟录取查询
    查询说明 拟录取查询说明:1.我校将对所有未通过网上报名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进行学历(学籍)审核,审核结果不合格的不能录取。2.我校拟录取名单将报北京市和教育部接受联合检查,检查通过的被正式录取,检查不通过的不能录取。录取通知书预计在6月份由院(系)寄送。3.录取类别说明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
    本站小编 Free考研考试 2023-05-22
  • 2023年北京师范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单公示(第二批)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文件要求,现将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统考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单(第二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4月21日起至5月6日止。如对本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邮箱:yanzh@bnu.edu.cn。说明:此名单为拟录取名单,列入名单的考生需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并经 ...
    本站小编 Free考研考试 2023-05-22
  • 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程序及要求1.考生须认真阅读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及院(系)相关文件和通知,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复试安排和要求。2.复试期间将进行资格审查。报到时,考生须向报考院(系)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毕业证书和成绩单已获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交 ...
    本站小编 Free考研考试 2023-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