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博士复试考生:
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请考生查看所报考招生单位的复试方案(含骨干和对口支援计划),凡达到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均应按时到我校参加复试,我校不再寄发书面通知,复试时间按各招生单位复试方案进行。
1. 除高校(需纳入国家高校序列,事业单位性质)的专职教师外,我校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即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等人事关系迁入我校,全日制进行学习和科研工作。高校教辅行政人员不在专职教师范畴内,只能报考全日制攻读,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等人事关系迁入我校;科研单位的专职科研人员同样只能报考全日制攻读,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等人事关系迁入我校。如有瞒报行为,在复试录取或入学后任何阶段一经发现,将立即被取消录取资格或注销学籍。骨干和对口支援计划人员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以高校(需纳入国家高校序列,事业单位性质)的专职教师身份报考的考生除应在报考登记表盖单位公章外,还应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所在高校人事管理部门出具专职教师身份证明。
2. 2017年博士生复试登记表及体检表打印系统将于4月2日12:00开通,请各位考生登录打印。
打印网址为:http://uibegs.uibe.edu.cn/bsfs/
3. 2017博士研究生我校统一复试体检时间为4月18日8:00—9:30(亦可按规定在校外进行体检)。提醒各位考生在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勿饮酒,早晨需空腹。胸透项目待入学体检时进行检查,复试体检不必完成。
体检收费:执行市物价局、卫生局统一收费标准,53.5元/人,加一次性耗材1.5元,共计55元整,在体检时交校医院,请自备零钱。
体检当日11:00以后不再接待体检考生。
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体检时间安排,体检结束后须及时将表交到体检现场的“交表处”。体检结果由校医院反馈研招办。体检表不必盖资格审查章。
在校外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将体检报告在5月5日前报送我校校医院保健科。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各招生单位的复试方案如下:北京市2017年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