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欢迎外国来华留学生报考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博士学位研究生。
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被誉为“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高等教育领域的一面旗帜”。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广大师生秉持“立学为民,治学报国”的办学宗旨,始终奋进在时代前列。
在教育部学位中心开展的第二轮(2007-2009年)一级学科评估中,中国人民大学7个一级学科(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新闻传播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获得全国排名第一的优异成绩;排名第一的一级学科总数位居全国高校第三;排名第一的人文社科类一级学科总数位居全国高校第一。
秉承“国民表率、社会栋梁”的人才培养目标,坚持“人民、人本、人文”的办学理念,中国人民大学真诚地欢迎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秀留学生加盟人大,共同缔造人类和世界更加美好的未来。
我校现有博士学位授予点122个,硕士学位授予点181个。2013年有79个专业招收外国来华留学博士研究生,81个专业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
我校留学生招生方式分五种:面试招考、普通招考、全英文硕士生项目、推荐免试硕士生、政府交换来华留学生。其中,全英文硕士生项目的报考条件、报名方式、申请时间及申请办法、考核方式、录取和入学安排等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招收全英文项目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面试招考、普通招考: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具有相当于中国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具有相当于中国硕士研究生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推荐免试硕士生:
①教育部认可的国内外知名大学的非中国籍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大学本科期间成绩优秀,熟练掌握汉语;
3、政府交换来华留学生:
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国政府和外国政府及团体之间的相关协议接受来华并商我校录取的公费留学生。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办法
1、报名方式:
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http://pgs.ruc.edu.cn
2、报名时间:
2012年10月10日-2013年4月30日
3、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提交个人信息。
(2)网上下载申请表:
考生成功提交个人信息后,用A4纸从网上下载打印《中国人民大学外国留学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部分栏目。
(3)准备报名申请材料:
①《中国人民大学外国留学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②学位证、学习成绩单原件(或扫描件)及复印件;
③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须提交两位相近专业副教授以上专家的推荐信;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考生须提交两位相近专业教授的推荐信。
④本人近期白底或蓝底2寸证件照片2张;
⑤一张护照复印件;
⑥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奖励或其他研究成果复印件;
⑦个人陈述。拟攻读硕士学位者不少于1000字,拟攻读博士学位者不少于1500字。内容应包括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学术研究成果、研究计划、毕业 后的职业规划等。
(4)资格审查: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持全部报名材料到中国人民大学留学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周六、日除外)。
(5)交纳报名费和报名材料:
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须到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科研楼B座409室)交纳报名费,报名费要求现金600元人民币,同时交全部报名材料(周六、日除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取考生报名费后,将报名材料交给各相关学院,学院审核材料后,准备组织考试。
三、考核方式
1、面试招考:
由学院组织中文面试。学院也可根据实际需要,组织考生进行笔试考核。
2、普通招考:
我校统一组织考试(笔试和面试)。
经审核考生材料,跨一级学科报考者和学校认为需要进行笔试的部分考
生,学校统一组织中文笔试,学院组织中文面试。
①笔试科目:
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汉语(母语为汉语的考生考英语),两门业务课;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汉语(母语为汉语的考生考英语),两门业务课。
其中:
获得HSK9级及以上资格的证书,或新HSK6级证书的考生可免汉语笔试。
业务课均须用汉语答题。
②考试期间,考生的食宿自理。
3、推荐免试:
由学院组织中文面试。
4、政府交换来华留学生:
经我校审核批准后,免试入学试读。
①硕士研究生:须经一年课程学习(汉语补习时间除外)。如通过课程考试,则按攻读相应硕士学位规定的学习年限继续在华学习,修满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可获得硕士学位;如未通过课程考试,则应立即结业回国,我校发给相应的进修证书。
② 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以高级进修生身份入学,按照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学习,但必须参加第二年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入学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正式转为博士研究生,修满学分且通过论文答辩,可获得博士学位;未能通过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高级进修生,将不再保留试读研究生或高级进修生的身份,按进修生办理结业手续,在学期结束后结业回国。
四、录取
各学院研究生导师根据考生考试情况和考生的科研能力提出拟录取意见,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各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须对本学院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汇同《研究生复试记录纸》,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各学院拟录取研究生的复试情况,并将汇总情况提交学校留学生招生委员会进行审核。
研究生院根据留学生招生委员会的审核结果,确定录取名单。
留学生办公室根据录取名单,打印录取通知书并负责发放给录取的考生。
五、入学
考生被录取以后,应按规定时间到中国人民大学留学生办公室报到,办理入学手续,交纳学费。
学费标准(不含教材费,人民币/每学年):
硕士研究生 26,500元
法学、新闻学和国际关系专业 28,200元
博士研究生 29,800元
法学、新闻学和国际关系专业 31,500元
注:学费在新学年开始的5日内一次性交纳,中途退学者不退学费;如有特殊困难需按学期付费,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缓交,但应按规定缴纳5%的滞纳金,学校将根据同学们交纳学费的时间,为其办理为期半年的居留许可。
六、学习年限
我校硕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3年。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等学科和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的硕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其中试行全员硕博连读的哲学院、统计学院、商学院的硕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其他院系、学科、专业,除招生专业目录特殊说明外,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我校博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七、其他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相应的学位。
八、联系方式
考生如有不明确事宜,欢迎向中国人民大学留学生办公室咨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留学生办公室
电话:010-62511588 传真:010-62515343
邮政编码:100872
E-mail: iso@r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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