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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2年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 /2013-07-10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对高层次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提高在职人员法律业务素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北京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进修专业
    民商法学  经济法学  知识产权法 宪法学与行政法(政务法务) 刑法  
二、优势
    1. 品牌优势:
    在2008年教育部组织的一级学科评估中,中国人民大学以7个学科排名第一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继续领先,并居全国高校首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2004年、2008年教育部组织的两次学科评估中均列全国高校法学学科第一名。
    2. 权威师资:
    授课教师均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骨干教师和国内知名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既有一批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资深法学家继续发挥着重要影响,更有一大批学术功底扎实,已在全国法律界和相关学科有影响的中青年法学家成为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人大法学院先后有10名教授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过法制讲座。学院现有教授和博士研究生导师70余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2 名,****3名,有50多名教师在国际、国内学术团体中担任重要职务。同时,人大法学院还聘请了60余位国际上著名的法学家和国内法律知名人士为名誉(客座、兼职)教授。
    3. 特色服务: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可旁听我院不同年级的进修班课程;使用国内藏书最多的法学院图书馆;共享人大法学院丰富的学术资源和学术信息。人大法学院的教学管理人员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将为广大学员提供一流的服务。
三、专业课程设置
    1. 民商法专业课程(17门):
    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中国法制史、法理学研究、法学方法论、物权法、债和合同、民法总论、侵权责任法、商法、法学前沿、专业英语、民事诉讼法、婚姻法与继承法、证券法
    2. 经济法专业课程(17门):
    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中国法制史、法理学研究、法学方法论、民法、经济法总论、财税法、竞争法、金融法、企业公司法、法学前沿、消费者法、专业英语、经济法案例分析
    3. 知识产权法(18门):
    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中国法制史、法理学研究、法学方法论、物权法、债和合同法、民法总论、侵权责任法、法学前沿、专业英语、民事诉讼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商业标记法、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
    4. 宪法学与行政法专业课程(18门):
 
    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外语、法学方法论、法学前沿、刑法、民法、中国法制史、中国宪法学、中国行政法学、比较宪法学、比较行政法学、国家公务员法、基本权利与宪法案例分析、行政法案例分析、法理学研究、国家赔偿法、民事诉讼法学基础理论
 
    5. 刑法专业课程(17门):
 
    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外语、法学方法论、法学前沿、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法、中国法制史、中国刑法总论、中国刑法各论、刑事执行法学、犯罪学与刑事政策学、港澳台刑法、欧陆刑法、英美刑法、证据法学、中国刑事诉讼法基础理论
    四、教学安排
    进修时间两年,以课堂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双休日授课,每门课程进行考试式考核。
    五、收费标准和缴纳
    1. 进修学费22000元,一次交清,教材费由本人自理。进修班正式开班上课后,不转专业;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视为自动放弃学习,不退进修费。
    2. 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除了缴纳上述进修学费外,还需交纳考试费、论文指导和答辩费。此部分费用按照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的规定缴纳。
    六、颁发证书
    完成进修班规定的学习项目并参加考试合格者,经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审核颁发结业证书。
    七、报名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满一年;
    大专学历者,可参加进修班课程的学习,但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八、报名
    1. 报名时间:
    夏季班报名:3月—6月,周一至周六9:00—16:00,  7月开课
                (9月20日前报名可插班到7月开课班随班学习)
    冬季班报名:9月—11月,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6:00,12月开课
    2. 报名方式:

    ① 现场报名:中国人民大学东门北侧书报楼2号法学院在职研报名处
                 中国人民大学院内(西门进)明德法学楼608、611室

    交5张1寸、1张2寸近期彩色照片,交本人最后学历证、学位证的复印件(A4纸)各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登记表》。

    ② 以上报名材料均可邮寄到:

                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8室赵老师收,邮编:100872
                中国人民大学东门北侧书报楼2号侯老师收,邮编:100872

 
    联系人:纪老师:62513213、15911062321
            赵老师:62515316、13241095734
            陈老师:82509934、13911242829
            赵老师: 82509212、 13521218015
            潘老师:82509253
            徐老师:18611621304     
    3.缴费方式:
       (1)现场报名并缴费;
       (2)汇款、转账:可将学费全款汇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账户名称:中国人民大学
                 账        号:0200007609026400244
                 开户行:工商银行紫竹院支行
    重要提示: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汇款人姓名+法学院在职研学费”。汇款后立即将汇款底单复印件传真至报名老师处备存。
    上海联合招生机构:
    招生单位:上海人大人科学发展研究院
    招生地址:上海市南京东路800号市百一店东楼
    17楼 (即六合路58号新一百大厦17楼)
    招生电话:800-820-1512,021-63518881
    联 系 人:赵老师、王老师
    广州联合招生机构:
    招生单位:广州市博导自学考试辅导中心
    招生网址:www.chyjs.com
    招生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23号购书中心七楼701办公室
    招生电话:020-38864406
    联 系 人:华老师
    附:有关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问题
    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1. 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有资格参加我校研究生院组织的四门题库课程考试(题库课考试科目:①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② 刑法;③ 中国法制史;④ 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研究)和国家水平考试(外国语和法学综合:宪法、刑法、民法、法理学和中国法制史)。
    2. 在所学专业有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即在有正式刊号、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与法律相关的论文,3000字以上。(最迟在论文答辩前提交)。
    二、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步骤:
    1. 参加进修班学习,次年6月办理申请硕士学位考试资格。
    2. 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的,本人提出申请,提交本科学位证和学历证书原件、《中国人民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登记表》和《科研成果承诺书》,由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资格审核、验证,审核通过,取得《课程考试资格证》。
    3. 在规定的时间里缴纳全部课程考试费(不包括国家水平考试费),(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费200元、课程考试费每科250元)。
    4. 在取得课程考试资格证当月起,四年内通过我校组织的所有学位课程考试和国家水平考试。题库课考试每年举行两次(4月和10月),国家水平考试每年5月举行一次。
    5. 全部考试通过后的一年内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提出论文答辩申请,交纳论文指导、答辩费6500元。
    6.在论文提交后半年内进行论文答辩。
    7.论文答辩通过后,按规定程序授予硕士学位。
附2:《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登记表》
    (编辑  柏林 刘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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