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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3年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外地学员北京集中班)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 /2013-07-10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对高层次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提高在职人员法律业务素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北京举办外地学员北京集中授课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进修专业

    民商法学

二、优势

    1. 品牌优势:

    在2008年教育部组织的一级学科评估中,中国人民大学以7个学科排名第一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继续领先,并居全国高校首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2004年、2008年教育部组织的两次学科评估中均列全国高校法学学科第一名。

    2. 权威师资:

    授课教师均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骨干教师和国内知名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既有一批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资深法学家继续发挥着重要影响,更有一大批学术功底扎实,已在全国法律界和相关学科有影响的中青年法学家成为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人大法学院先后有10名教授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过法制讲座。学院现有教授和博士研究生导师70余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2 名,****3名,有50多名教师在国际、国内学术团体中担任重要职务。同时,人大法学院还聘请了60余位国际上著名的法学家和国内法律知名人士为名誉(客座、兼职)教授。

    3. 特色服务: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可旁听我院不同年级的进修班课程;使用国内藏书最多的法学院图书馆;共享人大法学院丰富的学术资源和学术信息。人大法学院的教学管理人员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将为广大学员提供一流的服务。

三、专业课程设置

    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中国法制史、法理学研究、法学方法论、物权法、债和合同、民法总论、侵权责任法、商法、法学前沿、专业英语、民事诉讼法、婚姻法与继承法、证券法

    此外,法学院将在法学前沿课程模块中不定期邀请最高院、北京市高院和中院的相关领导和法官前来集中班授课。

四、教学安排

    进修时间两年,每年集中授课2~3次,每次集中授课8~10天,每门课程进行考试式考核。

    2013年集中授课三次,时间分别为:

    2013年5月31日(周五)至6月3日(周一)授课,共4天;7月27日(周六)至8月3日(周六)授课,共8天;11月16日(周六)至24日(周六),授课,共8天。请自行计算路途时间并向工作单位请假。

    特别提醒,每位学员申请全国统一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资格考试有四年四次机会,希望2014年5月参加国家考试的,需于2013年6月前报名并参加5月31日(周五)至6月3日(周一)第一次授课。否则,只能2014年办理申硕考试资格,并于2015年后参加考试。

五、收费标准和缴纳

    1. 进修学费22000元,一次交清,教材费由本人自理。进修班正式开班上课后,不转专业;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视为自动放弃学习,不退进修费。

    2. 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除了缴纳上述进修学费外,还需交纳考试费、论文指导和答辩费。此部分费用按照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的规定缴纳。

六、颁发证书

    完成进修班规定的学习项目并参加考试合格者,经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审核颁发结业证书。

七、报名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满两年者;

    大专学历,可参加进修班学习,但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八、报名

    1. 报名时间:

    2012年10月至2013年7月。

    2.报名方式:

    ① 现场报名:中国人民大学西门,明德法学楼608、611室

                 中国人民大学东门,北侧书报楼2号法学院在职研报名处

    交5张1寸、1张2寸近期彩色照片,交本人最后学历证、学位证的复印件(A4纸)各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登记表》。

    ② 以上报名材料均可邮寄到:

                 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8室赵老师收,邮编:100872

                 中国人民大学东门北侧书报楼2号侯老师收,邮编:100872

    3.缴费方式:

   (1)现场报名并缴费;

   (2)汇款、转账:可将学费全款汇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账户名称:中国人民大学

          账    号:0200007609026400244

          开 户 行:工商银行紫竹院支行

    重要提示: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汇款人姓名+法学院在职研学费”。汇款后立即将汇款底单复印件传真至报名老师处备存。

联系人:纪老师:6251321315911062321

                  赵老师:6251531613241095734

                  陈老师:8250993413911242829

                  赵老师: 82509212 13521218015

                  潘老师:82509253

                  徐老师:18611621304     

       
附:有关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问题

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1. 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有资格参加我校研究生院组织的四门题库课程考试(题库课考试科目:①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② 刑法;③ 中国法制史;④ 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研究)和国家水平考试(外国语和法学综合:宪法、刑法、民法、法理学和中国法制史)。

    2. 在所学专业有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即在有正式刊号、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与法律相关的论文,3000字以上。(最迟在论文答辩前提交)。

二、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步骤:

    1. 参加进修班学习,次年6月办理申请硕士学位考试资格。

    2. 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的,本人提出申请,提交本科学位证和学历证书原件、《中国人民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登记表》和《科研成果承诺书》,由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资格审核、验证,审核通过,取得《课程考试资格证》。

    3. 在规定的时间里缴纳全部课程考试费(不包括国家水平考试费),(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费200元、课程考试费每科250元)。

    4. 在取得课程考试资格证当月起,四年内通过我校组织的所有学位课程考试和国家水平考试。题库课考试每年举行两次(4月和11月),国家水平考试每年5月举行一次。

    5. 全部考试通过后的一年内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提出论文答辩申请,交纳论文指导、答辩费6500元。

    6. 在论文提交后半年内进行论文答辩。

    7. 论文答辩通过后,按规定程序授予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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