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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 设立知识产权编的合理性

本站小编 Free考研/2020-04-17

文献详情
我国《民法典》 设立知识产权编的合理性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刘春田[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期刊名称:知识产权
年:2018
期:9
页码:81-92
ISSN:1003-0476
关键词:《民法典》;知识产权编;一般规则;单行法律;民法体系;知识产权法律;
链接地址:http://d.ol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zscq201809009.aspx
摘要:当下,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已经对《民法典》分则草稿开始审议.原本计划中的五编分则,有所变化.其中,根据一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在原计划五编分则的基础上,增加了"人格权编",形成目前的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和侵权责任编的六编分则方案.另外,出于对知识产权法的不同理解,提出了一些主要是技术上的问题,对知识产权能否提炼出一般规则,并独立成编,融入《民法典》持怀疑态度.
DOI:10.3969/j.issn.1003-0476.2018.09.009
百度学术:我国《民法典》 设立知识产权编的合理性
语言: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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