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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救济在电信业并购反垄断控制中的适用

中国人民大学 辅仁网/2017-07-05

文献详情
开放救济在电信业并购反垄断控制中的适用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金美蓉[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6
期刊名称:河南社会科学
卷:24
期:9
页码范围:26-35
增刊:正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7-905X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hnshkx201609011.aspx
DOI:10.3969/j.issn.1007-905X.2016.09.011
关键词:开放救济;电信;并购;反垄断
摘要:开放救济是企业合并反垄断救济措施的一种,是核心设施理论在企业合并反垄断控制制度中的体现.电信业由于其高投入、网络化、规模经济的特点,更易在相关市场中形成“核心设施”,采用开放救济可以有效消除市场进入的壁垒,保障合并后相关市场的有效竞争.有效性是电信业并购反垄断控制中适用开放救济的核心问题,其取决于开放救济的对象、措施、监督、范围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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