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经济学到法伦理学 ——"科斯定理"到"波斯纳定理"的伦理演变
外文标题:From Legal Economics to Legal Ethics ——The Ethical Evolution from "Coase Theorem" to "Posner Theorem"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吴益芳[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
年:2016
期刊名称:齐鲁学刊
期:5
页码范围:94-98
增刊:正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哲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1-022X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qlxk201605017.aspx
DOI:10.3969/j.issn.1001-022X.2016.05.017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济学帝国主义'的伦理反思"
关键词:科斯定理 波斯纳定理 伦理正当性
摘要:科斯在《企业的性质》和《社会成本问题》中提出"交易成本"概念,并以交易成本学说为基础建构了法经济学体系.波斯纳不满足于将交易成本仅仅应用于法经济学领域.通过"交易成本"这块跳板,波斯纳将法经济学的核心转到了"效率"身上.他试图把交易成本学说延伸到更广泛的社会领域,拓宽效率标准的应用范围.由此,波斯纳提出了效率最大化的权利配置原则,主张法律制度应重视对初始权利配置的更改,将法经济学开拓到法伦理学.然而,这与人们人权正义的道德共识相违背.为了回答人们的质疑,波斯纳为自己的主张提供了系统的道德理由,形成了波斯纳的法伦理学体系.从科斯到波斯纳,展现了从法经济学到法伦理学的发展轨迹.毋论波斯纳伦理奠基成功与否,其对于经济学、法学、伦理学学科融合的裨益是不容置疑的.
作者其他论文
忧患思想力对传统政治思想的参与.王乐;吴益芳.唐都学刊.2016,111-114.
波斯纳对功利主义改造的得与失.吴益芳.伦理学研究.2016,5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