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易的销售者、服务者之法律地位
外文标题:Legal Status of Sellers and Service Providers in Online Transactions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杨立新[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6
期刊名称:东南学术
期:4
页码范围:135-144
增刊:正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14年重大项目(14ZDC008)
关键词:网络交易;网络店铺;法律地位;销售者;服务者
摘要:网络交易的销售者、服务者是网络交易法律关系的主体之一,是具有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他们是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合同的主体,在网络交易规则的约束下,在网络交易平台上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依据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合同的约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提供其使用的网络店铺,是虚拟财产,其所有权归属于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销售者、服务者享有用益权,并且享有网络店铺的名称权。销售者、服务者转让其名称权时,应当遵守名称权转让的规则,随同网络店铺用益权一并转让。销售者、服务者在网络交易中,是网络买卖合同、网络服务合同的主体,负有对消费者权利保护的义务,享有合同权利,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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