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社会的道德报应观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郑文革[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6
期刊名称:人民法治
期:02
页码范围:117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2095-879X
关键词:古代社会;折狱龟鉴;至灵;道德律;人迎;使人;诸法合体;内心确信;引经注律;司法审判;
摘要:<正>《折狱龟鉴》载:"陈述古密直,尝知建州浦城县。富民失物,捕得数人,莫知的为盗者。述古绐曰:‘某庙有一钟,至灵,能辨盗。’使人迎置后閤祠之,引囚立钟前,喻曰:‘不为盗者,摸之无声;为盗者,则有声。’述古自率同职,祷钟甚肃。祭讫,帷之,乃阴使人以墨涂钟。良久,引囚以手入帷摸之。出而验其手,皆有墨,一囚独无墨,乃是真盗,恐钟有声,不敢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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