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我们看重的生活意义--家作为法学的一个基本范畴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张龑[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6
期刊名称:清华法学
期:1
页码范围:5-19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673-9280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qhfx201601001.aspx
DOI:10.3969/j.issn.1673-9280.2016.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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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法规范;家庭;伦理;自然之家;自由之家
摘要:法律是对人群生活普遍看重的生活意义的选择和设定.构成中国人重要的生活意义的不是个体,而是家庭.通常的误解是,个体与家庭是一种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实则不然,二者之间是一种辩证性关联.并由此形成两种个体,一种是离家出走的个体,一种是重新回归家庭的个体.西方的契约合意理论建立在第一种个体之上,而中国的小康社会则以第二种个体为基础.如果说从自然走向自由是现代精神的表达,那么,从自然之家走向的不应是否定“家”的个人主义,而是否定之否定的自由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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