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网络购物合同应可撤销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马强[1]
机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年:2015
期刊名称:人民法治
期:12
页码范围:48-51
增刊:正刊
语言:中文
ISSN:2095-879X
关键词:合同成立;合同效力;民法通则;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无效;撤销权;合同义务;法定代理人;除斥期间;合同纠纷;
摘要:网络购物的虚拟性、流动性、开放性、无地域性,给传统法律带来了诸多挑战,也引起了人们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网络购物合同效力的争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效力问题,合同法未予规定,均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认定为无效并不利于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权益的保护,也不利于网络购物这种新型购物形式的发展。我国未来立法应当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确认为可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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