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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视域下惩罚性损害赔偿数额研究

中国人民大学 辅仁网/2017-07-05

文献详情
知识产权法视域下惩罚性损害赔偿数额研究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吕凌锐[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5
期刊名称:朝阳法律评论
期:01
页码范围:195-207
增刊:正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关键词:知识产权法;惩罚性损害赔偿数额;法治
摘要:新《商标法》引进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折射出建立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符合当前我国知识产权领域加大赔偿力度、遏制侵权行为泛滥的现实需求。在司法实践中,裁定具体的惩罚赔偿数额是落实该制度的关键环节。从惩罚性赔偿的含义及功能出发,明确惩罚性赔偿责任属于民事责任,能够涵摄入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中,并通过介绍域外立法经验确认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立法模式,展现惩罚性赔偿金具体倍数的规定以及惩罚性赔偿适用的条件和上限额度,说明我国立法可以具体借鉴并参照域外经验,在知识产权法中进一步具体完善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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