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制改革的渐进式特征——一个法律经济学的视角
外文标题:Characteristics of the step-by-step legal reform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up in China in the perspective e of the economics of law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李中天[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北京,100872
年:2015
期刊名称:云南社会科学
卷:41
期:3
页码范围:112-115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马克思主义学院
语言:中文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sxzx201503017.aspx
DOI:10.3969/j.issn.1001-778X.2015.03.017
关键词:法制改革;渐进式;法律经济学;合约局限条件
摘要:根据科斯定理的内涵,制度安排如果要实现效率,就要在“局限条件”下降低“交易成本”.中国法制改革的“局限条件”是稳定.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从实践出发,以凝聚社会共识、向社会亟须领域分配法律资源、稳定修宪和实验立法等路径,渐进式推进法制改革,降低法律制度变迁成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应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建设中秉持这种政治智慧: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合理配置法律资源、以进一步简政放权,统一政府经济目标和政治发展函数、以提高公民法治意识遏制机会主义并树立法治理念等,继续提高法律制度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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