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税收征管法》与《行政强制法》的冲突与平衡
外文标题:The Conflict and Balance of the Tax Administration Law and the Compulsory Administrative Law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刘佳[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5
期刊名称:东方法学
期:20152
页码范围:78-86
增刊:正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dffx201502006.aspx
DOI:10.3969/j.issn.1007-1466.2015.02.006
基金:本文系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重点项目“《税收征管法》修订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2SFB100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关键词:税收征管法#行政强制法#法律适用#纳税人权利
摘要:税收强制受到《税收征管法》与《行政强制法》的共同调整,但两法的规定冲突难以遵照《立法法》的法律适用原则加以解决。冲突的存在不仅为税务机关恣意实施强制行为提供法律漏洞,还为侵犯纳税人合法权益埋下隐患。有必要深入剖析两法的立法目的,比较公法之债与行政公定力的价值目标。既注重当前的执法协调,又着眼于《税收征管法》的修法契机,探寻平衡协调两法法律冲突之法,有效落实纳税人权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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