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经济损失理论与环境侵权救济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竺效[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5
期刊名称:清华法治论衡
期:01
页码范围:91-110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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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环境侵权行为;环境侵权损害;人身伤害;我国相关立法;直接受害人;史尚宽;侵权责任法;法益;损害事实;侵权损害赔偿;
摘要:环境侵权行为可能造成直接受害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但也完全可能致使其他受害人遭受非因其本人人身或财产被侵害而产生的仅属于纯粹经济利益上的损失。这类因环境侵权行为所致的纯经济损失可否获得赔偿救济,有必要讨论其法理基础,并归纳和梳理我国相关立法和司法的最新发展,并展望之。一、纯经济损失是否属于环境侵权损害事实之一类史尚宽先生认为,"损害(英Damage,德Schaden)谓就法益所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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