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拉开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序幕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竺效[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5
期刊名称:中国法律评论
期:01
页码范围:56-58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2095-7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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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事公益诉讼;维持原判;环境修复;一审判决;环境侵权;修复费用;《中国环境报》;民事判决;二审法院;如泰运河;
摘要:<正>【泰州环境公益诉讼案】2012年12月,江苏泰兴6家化工企业将废酸委托给没有处理资质的公司和个人处理,导致废酸被直接倒入当地河中。14人因犯环境污染罪获刑。随后,泰州市环保联合会向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环保公益诉讼,要求涉案的6家化工企业赔偿1.6亿元,用于水环境修复。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泰州市环保联合会胜诉。12月30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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