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业“营改增”的十条建议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王珊珊[1]
机构:[1]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2]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年:2015
期刊名称:中国财政
期:6
页码范围:46-47
增刊:正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财政金融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7-578X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zgcz201506015.aspx
DOI:10.3969/j.issn.1007-578X.2015.06.015
关键词:房地产业;行业税负;增值税政策;土地成本;进项税额;房地产开发;拆迁补偿费;土地增值税;房地产企业;销项税额;
摘要:随着“营改增”的不断扩围,房地产业纳入试点范围的时间表一步步拉近.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涉及到的上下游产业多,自身行业具有经营复杂性.所以,房地产业成为“营改增”的难点.为保证房地产行业税负不受“营改增”影响而波动过大,应将其他行业先行纳入试点,或同时将建筑业、金融业与房地产业纳入试点范围,保持增值税链条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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