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境保护法》中的保护优先原则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周志远[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5
期刊名称:法制与社会
期:27
页码范围:46-47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9-0592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fzysh201527020.aspx
DOI:10.3969/j.issn.1009-0592.2015.27.020
关键词:环境立法;保护优先原则;利益保护竞合;价值选择
摘要:环境立法的历程体现着国家环境资源政策和理念的变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最新修订使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迈上崭新的台阶.其中,新法第5条规定首次以正式条文直接确立了我国环境法的基本原则,这将生态文明建设的地位提升到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重并举的高度,甚至还要更加突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从而将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和党的十八大以来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的要求坚定地落实在对自然的尊重、顺应和保护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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