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子程序法从新原则的几个问题
外文标题:Some issues on retroactive application of procedural law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郭晓明[1]
机构:[1][郭晓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5
期刊名称: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卷:21
期:3
页码范围:141-148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8-5831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cqdxxb-shkx201503018.aspx
DOI:10.11835/j.issn.1008-5831.2015.03.018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民主政治理论与建设研究”;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
关键词:程序;程序法;溯及力;原则与例外
摘要:法不溯及既往是法治国家的标志之一,而程序法从新原则是法谚“实体从旧、程序从新”的具体体现.现代意义上的程序不仅指司法程序,还包括立法程序、行政程序和其他法律程序.根据传统溯及力理论,程序法的溯及对象应当聚焦在“正在处理的案件”上.在具体运用层面,程序法从新主要适用于管理性程序事项,而其例外情况一般针对于实益性程序事项、实体事项和既判事项.鉴于具体案件的复杂性,我们应当加强对程序法溯及力的法理梳理和条文细化.
作者其他论文
论绝对权与相对权的划分--线索,思路与框架.郭晓明.中共四川省委省级机关党校学报.2014,119-124.
影响红卫兵政治心理塑造的政治环境因素.郭晓明.兰州学刊.2006,122-124.
评中共党史领域的大众通俗读物.杨凤城;郭晓明.中共党史研究.2004.
豆选:走一条自己的路.贺耀敏;郭晓明.光明日报.2014,015.
能力、权益与权利:补充和批判关系.玛莎·C.纳斯鲍姆;郭晓明;陆建平.人权.2015,10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