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性,民主性与受制性:司法改革应当关注的三个"关键词"
外文标题:Legality, Democracy and Restriction: Three Key-Words the Judicial Reform Should Focus on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陈卫东[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4
期刊名称:法学杂志
卷:35
期:10
页码范围:1-7,41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1-618X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fxzz20141000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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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司法改革;合法性;民主性;受制性
摘要:当前我国的司法体制改革,应当重视三个配套问题,即改革的合法性、司法行政管理的民主性以及权力运作的受制性.省级人财物统管体制的改革不仅面临着与我国《宪法》、基本法律等规定的冲突,而且也有可能出现司法行政化弊端,解决前者最为有效的途径就是修改《宪法》等法律,解决后者则需要严格区分司法行政事务与司法事务,提倡司法行政的民主化.同时,也应当建立针对司法官独立后的权力制约机制,主要表现为组建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确立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终身制和设定符合司法规律的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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