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赌协议”的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以“对赌第一案”为中心的观察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仇晓光[1]
机构: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上海乐富微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年:2014
期刊名称:证券法律评论
期:00
页码范围:303-318
增刊:正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关键词:对赌协议;经济构造;法律适用;风险防范
摘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通过对融资企业投资而获得企业的股权,并在企业上市后或盈利预测最大化时获利退出。投资中最主要的风险控制问题由估值调整机制(即"对赌协议")加以解决。对赌协议是内含着经济和法律要素的"新鲜事物",重思对赌协议的涵义及特点、结构及法律构造、适用风险及防范机制可以发现对赌协议在资本市场中适用的真实价值和现实风险。"对赌第一案"某富投资案一审、二审及再审判决结果,呈现出我国司法机关对待对赌协议的基本认知和态度,取其经验有利于更进一步解析对赌协议的优势和风险,更有利于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观察规避对赌协议的风险,继而建立较为完善的对赌协议风险防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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