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交强险不是无过错保险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邢海宝[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4
期刊名称:保险研究
期:08
页码范围:120-127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4-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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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侵权责任;交强险;无过错保险
摘要:我国交强险是否为无过错保险?通过对无过错保险进行分析,以及对我国交强险与无过错保险进行比较,作者认为,交强险不等于无过错保险,理由是,尽管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赔偿责任不以过错为条件,但交强险尚不保本车司机;保险人的赔付仍以被保险人的责任为基础;法律并未真正赋予第三人对保险人的直接索赔权;交强险赔付项目不限于身体伤害和工资损失。另外,作者主张,利用无保险或不足额保险司机保险应对不投保无过错保险的做法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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