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假买假”判决背后的司法方法启示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鲍艳[1]
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年:2014
期刊名称:中国律师
期:08
页码范围:52-54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2-9745
关键词:国家立法机关;永辉超市;惩罚性赔偿;终审判决;药品质量;法学理论;回避态度;符合安全标准;赔偿请求权;消费者群体;
摘要:<正>2014年6月,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发布半年之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沈某诉永辉超市销售过期食品一案作出终审判决,明确支持了沈某提出的10倍惩罚性赔偿请求。事实上,在1995年"王海打假"事件以后,知假买假现象日益频现,但在审判实践和法学理论中一直面临诸多争议。国家立法机关则一直对此采取回避态度,希望通过各地方的审判实践来探索立法经验。201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规定》,并在第三条明确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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