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研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展开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刘凯妮[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4
期刊名称:中财法律评论
期:00
页码范围:110-121
增刊:不确定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关键词:政府信息公开;知情权;隐私权
摘要: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核心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过程中产生了信息公开范围较窄;立法层面上的原则模糊,配套性法律不协调;执行层面上的自由裁量权滥用,形式主义严重等问题。当前,必须重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完善,这既需要确立相关原则和制度,亦需要公众和政府提高信息公开理念和知情权意识,并依靠完善立法等相关措施,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作者其他论文
民族保守性格与当代中国法治.刘凯妮.研究生法学.2014,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