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家长权之法理探析
外文标题:The Jurisprudence on Parental Power in Ancient China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史永平[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4
期刊名称:科学·经济·社会
卷:32
期:3
页码范围:138-143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6-2815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kxjjsh201403028.aspx
关键词:家长权;人格依附;法律表达与实践
摘要:我国的法古代律实践与法律文化当中,家长权、家长制以及家长观念对现代社会影响甚深.与西方“亲权”制度不同,家长权乃是中国古代法制中特有的一种单向权利义务关系,它反映了中国伦理特有的“差序格局”[1].它也是研究中国古代法所蕴含了何种人身关系、财产关系乃至政治关系的一个重要突破点.概因家长权不仅是古代中国家族关系中的核心伦理概念,更是中国古代家庭伦理与政治伦理(家长权与皇权)紧密的结合之事实写照.我国古代家长权确立于汉代,后随法律儒家化而逐步加强.理解和反思中国古代家长权之构成及其中法理,对于我们理解我国家庭的伦理结构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作者其他论文
家长权的现代遗存--一个法制发展史的视角.史永平.理论界.2014,106-111.
"私人执法"是否存在--与徐昕教授商榷.史永平.学术界.2015,125-134.
什么是法律实施?--兼及相关概念之法理辨析.史永平.北京社会科学.2015,8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