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言论自由与政府规制之间的关系--以美国经验为参照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秦前红[1]
机构:[1]武汉大学法学院
[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4
期刊名称: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期:4
页码范围:416-422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9-3699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whkjdxxb-shkx201404013.aspx
基金:中国法学会2012年度部级法学研究重大课题(编号GJS2012A01).
关键词:网络言论自由权;政府规制;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雷诺案
摘要: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争议在美国主要呈现为宪法上的言论自由权与政府的法律规制之间的平衡问题。1968年的金斯伯格案、1978年的FCC诉太平洋基金会案和1989年的赛博通信公司诉FCC案即是在这样的分析框架下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宪法规则和合宪性审查标准,其中尤其突出了言论传播媒介的特点对于法律分析的重要性。网络时代的言论表达因表达者数量的爆炸式增长、言论传播渠道的多元扩展、言论道义责任的弱化等特征,使得作为一项基本权利的网络言论自由权有着不同于传统言论权利的素质。在最新近的雷诺案中,美国网络言论自由权的宪法保护方式基本成型,言论自由的保护仍被认为是首要的,网络言论的技术特点必须被纳入到经典的权利分析的模型中,用以决定宪法所容许的政府规制的合理程度。网络言论自由在美国并不完全是一个独立的法律议题,而始终是宪法第一修正案法理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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