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社会企业法律形式的设立与启示
外文标题:The Establishment of Social Enterprise Legal Forms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Its Enlightenment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王世强[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年:2013
期刊名称: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卷:31
期:1
页码范围:26-30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公共管理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9-5837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tylgdxxb-shkx201301007.aspx
关键词:社会企业;法律形式;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共益公司;弹性目标公司;社会目的公司
摘要:社会企业是同时兼顾社会目标和利润目标的一种组织类型,美国越来越多的商业企业在向社会企业进行转变.在美国各州原有的公司法律框架中,公司董事必须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而不能以社会使命为首要目标;在非营利法律框架下,机构不能分配利润和进行过多的商业活动;调整公司法律框架和承认社会企业的法律地位,成为美国各州立法或法律修订的一个重要趋势.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共益公司、弹性目标公司、社会目的公司等四种社会企业法律形式的设立,解决了限制社会企业发展的制度障碍,完善了原有的公司法律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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