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非法器官移植中医院的法律责任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龚波[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
年:2013
期刊名称:法制与社会
期:14
页码范围:274-278
增刊:增刊
语言:中文
ISSN:1009-0592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fzysh201314134.aspx
DOI:10.3969/j.issn.1009-0592.2013.14.134
基金:司法部2012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人体器官短缺问题法理研究》;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2012年度《广东省人体器官短缺问题法律研究》
关键词:非法器官移植;医院法律责任;刑法责任
摘要:在人体器官移植中,人体器官的获取主要通过三种行为方式来实现,(1)合法自愿无偿捐献器官;(2)非法“地下市场”买卖交易器官;(3)通过犯罪行为获取人体器官.在人体器官移植过程中,医院与医生“救死扶伤”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本是一种符合伦理道德的善良行为.然而,在非法器官移植中,医院与医生却扮演了一个不光彩的角色.中国大陆的人体器官移植法律对医院与医生违法行为的责任承担进行了一些规定,较为合理地规制了我国人体器官移植中医院行为,但由于其规定存在着法律位阶低、医院承担刑法责任不明确、医院及医生传播危险性疾病承担刑法责任不明确、医院与医生犯罪罪名规定不明确等缺陷,因而其规制是不全面的,需要我们采取更现实主义的立法来弥补这些缺陷,促进我国人体器官移植相关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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