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学教育案例教学法评析
外文标题:Comment and Analysis on the Case Methodology of Legal Education in USA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姜栋[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3
期刊名称: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卷:13
期:3
页码范围:91-95,107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671-1653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hbkjdxxb-shkxb201303016.aspx
DOI:10.3969/j.issn.1671-1653.2013.0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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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中国人民大学明德青年学者计划项目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美国法学教育;兰德尔
摘要:案例教学法源于一百余年前兰德尔在哈佛大学法学院发起的法学教育改革.自其创始以来,在美国法学教育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并成为美国法学教育的重要特征.从案例教学法产生的历史背景、教学形式以及精神实质等方面展开论述,分析案例教学产生发展的核心因素为培养法科学生“像律师一样思考”的思维与实践能力,对我国法学教育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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