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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模式--"先刑后民"与"先民后刑"

中国人民大学 辅仁网/2017-07-04

文献详情
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模式--"先刑后民"与"先民后刑"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伦碧琪[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3
期刊名称:广东行政学院学报
期:3
页码范围:62-67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8-4533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gdxzxyxb201303012.aspx
DOI:10.3969/j.issn.1008-4533.2013.03.012
关键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模式;先刑后民;先民后刑
摘要:当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先刑后民”模式面临难以保障人权和判决落实的种种困境,近年来我国反思旧模式,自发地探索“先民后刑”的新模式,这种模式又有三种类型。“先民后刑”的积极实效作用是既有利于原告和被告,也有利于司法和社会。“先民后刑”与我国的“刑事和解”、国外的“民刑分立”以及古代的“以钱买刑”都不同。
作者其他论文



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伦碧琪.中国检察官.2013,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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