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调解的理论基础与制度建构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喻文光[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3
期刊名称: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期:1
页码范围:3-16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8-4622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hdzfxyxb201301001.aspx
DOI:10.3969/j.issn.1008-4622.2013.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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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公私合作制与行政法改革"
关键词:调解;和解;行政诉讼;合法性审查;权利救济;合作行政
摘要:行政诉讼实践中广泛存在的异化或隐形的调解使《行政诉讼法》第50条的禁止性规定几乎形同虚设.用法律解释的方法也不能解决这种现实与法律相脱节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在修改《行政诉讼法》时确立行政诉讼调解的合法地位.行政诉讼调解是在合作国家背景下,对行政活动方式多元化和行政法变革做出的回应,与现代法治国家中法院角色、功能的转变以及司法改革息息相关;也符合行政诉讼保护相对人合法权利和利益的目的,可以弥补合法性审查功能的不足,增强司法对当事人利益的救济功能.但是,调解也会带来交易成本外部化(即公共利益或第三方利益被忽视或侵害)或规避民主法治原则的风险.为此,应对调解设定实体法和程序法上的限制,在界分和解与调解两种不同制度的基础上,从原则、调解的适用范围、调解人的地位、调解的模式与程序以及调解协议的效力等方面规范这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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