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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礼法之争"法哲学之辨

中国人民大学 辅仁网/2017-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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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礼法之争"法哲学之辨
外文标题:Analysis on the Dispute between Ritual and Law in the Pre-Qin by the Philosophy of Law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陈和平[1]
机构:[1](1971-)男江西九江人南昌大学法学院讲师(南昌330031);中国人民大学2011级法律史专业博士生从事法律史、法理学研究(北京100872).

年:2013
期刊名称: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卷:44
期:2
页码范围:99-104,148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语言:中文
ISSN:1006-0448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ncdxxb-rwshkxb201302016.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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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6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古代商业社会的程序与纠纷解决"; 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省级项目"中国法制史教学中案例教学法的引入"
关键词:先秦;礼法之争;礼治;法治;法哲学
摘要:“礼崩乐坏”的先秦时代如何治国,儒法两家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论争.礼法之争涉及很多深刻的法哲学命题,对人性、情感的不同认识以及因不同职业所面临的问题与思考的着眼点及思维模式的不同,决定了两派对德礼和刑罚二者强调和取舍的不同.“礼治”与“法治”理论的同源及目的的相同又从根本上决定了二者之间存在着互补和融通.先秦礼法之争促进了法律的发展和法学的极大繁荣,其中蕴含的古人丰富的政治法律智慧,弥足珍贵.
作者其他论文



从超越到扬弃:土地革命时期苏区法律中租佃关系之嬗变.赵晓耕;陈和平.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77-83.
清代童养婚盛行之法社会学探因.陈和平.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45(1),97-103.
食品安全事件的法经济学思考.陈和平.企业经济.2011,190-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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