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顿公司案”对我国APA制度改革的启示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胡天龙[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3
期刊名称:国际税收
期:12
页码范围:15-17
增刊:正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2095-6126
关键词:预约定价安排;伊顿公司案;行政优益权;纳税人举证;法律救济
摘要:2013年6月,美国联邦税务法院对"伊顿公司案"(Eaton Corporation v.Commissioner)做出判决:倾向性地支持了美国国内收入局的请求。作为美国最新的有关预约定价安排的案件,其判决结果无疑将对预约定价安排制度和实践产生深刻影响。该案受到了美国税务管理机构、司法机构、纳税人及税务执业者的特别关注。作为他山之石,"伊顿公司案"涉及的预约定价安排的法律特性、纠纷举证责任、纳税人权利保护、信息披露操作及司法正义,对我国完善预约定价安排制度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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