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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浅析

中国人民大学 辅仁网/2017-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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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浅析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赵清新[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2
期刊名称:唯实
期:10
页码范围:71-74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4-1605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ws201210016.aspx
关键词: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286条
摘要:我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了建筑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该条平衡了建筑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利益,完善了我国民事优先权制度.但该条及其司法解释在确定权利性质、行使主体、标的物的范围以及与其他权利冲突时的处理方面均存在缺陷.因此,应当作进一步的分析和研究,为这一制度的实施和完善提供更有可操作性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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