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社会的关系:一个一般性的研究框架--塔玛纳哈《法律与社会的一般法理学》述评
外文标题: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Law and Society:A General Framework——A Comment on Tamanaha's A General Jurisprudence of Law and Society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郑海平[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2
期刊名称:人大法律评论
期:2
页码范围:305,307-330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rdflpl201202015.aspx
关键词:法律;社会;镜像命题;一般法理学
摘要:关于法律与社会的关系,西方传统法律理论中流行着一种“镜像命题”:法律就像一面镜子一样反映着社会中的习俗和道德,其功能在于维持社会秩序.在《法律与社会的一般法理学》一书中,塔玛纳哈对“镜像命题”提出了批判,认为它并不能解释非西方社会的情形,甚至也不能解释当代西方的情形.以这种批判为基础,塔玛纳哈构建了一个研究法律—社会关系的一般性的框架.这个研究框架具有开放性、灵活性等特点,为关于法律—社会关系的研究开辟了广阔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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