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社会纠纷解决机制的转变--调解作为一种权力技术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汪永涛[1]
机构:江西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江西南昌33007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北京100872
年:2012
期刊名称:周口师范学院学报
卷:29
期:4
页码范围:22-26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社会与人口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671-9476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zksfgdzkxxxb201204007.aspx
DOI:10.3969/j.issn.1671-9476.2012.04.007
关键词:基层社会;纠纷解决机制;调解
摘要:基层社会中,集体主义取向的纠纷解决机制在乡村社会失效,纠纷的解决更依赖于具有权威性的基层司法机构。受现代法制化建设以及司法资源稀缺等因素的影响,基层司法机构规避了调解这种有效的纠纷解决方式,选择法律程序主义的审判形式,似乎实现了规则之治。然而审判并不能有效地解决农民的纠纷,法律在乡村社会无法有效运行。基层司法机构的法律程序主义与策略主义一样都是国家能力不足的一种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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