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董必武法律思想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贡献
文献类型:会议
作者:冯玉军[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2
会议名称: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2012年年会
会议论文集: 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文集(第十二辑)
页码范围:16
会议地点:中国北京
会议开始日期:2013-10-01
所属部门: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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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中文
关键词:法制思想;法治理论;董必武同志;社会主义法制;法律家;治国方略;司法工作;政治法律;法律出版社;法制建设;
摘要: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和国家的缔造者之一,董必武同志通晓古今中外法学,是中国当时先进知识分子的代表和卓越的法律家,他长期担负党和国家在政法方面的领导工作,在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事业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具有深刻影响的作用。董必武同志提出的一系列经得起时间考验和实践验证的法律思想,不仅是毛泽东法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为新时期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提供了丰富的理论资源,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提供了行动指南,为新时期践行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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