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果是司法工作的基本追求——以董必武“依法办事”思想在刑事错判处理中的运用为例
文献类型:会议
作者:赵晓耕[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2
会议名称: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2012年年会
会议论文集: 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文集(第十二辑)
页码范围:10
会议地点:中国北京
会议开始日期:2013-10-01
所属部门: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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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中文
关键词:司法工作;错判;董必武同志;中共八大;法制建设;社会效果;人民司法;人民民主;政治效果;审判监督;
摘要:董必武同志(以下简称"董老")不仅是中国共产党的创建者,也是党内资深的法律专家。他在中共八大上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著名论断,并明确提出"依法办事,是我们进一步加强人民民主法制的中心环节"的思想,要求一切国家机关都必须依法办事,其对我国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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