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重其重罪,轻其轻罪"刑事司法原则及其现代省思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崔璨[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1
期刊名称:理论界
期:10
页码范围:52-53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3-6547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llj201110018.aspx
DOI:10.3969/j.issn.1003-6547.2011.10.018
关键词:明朝;重其重罪、轻其轻罪;司法原则;省思
摘要:《明史.刑法志》记载"盖太祖用重典以惩一时,而酌中制以垂后世,故猛烈之治,宽仁之诏,相辅相行,未尝偏废也",明朝法律既有其猛烈重典的一面,也有用刑轻缓不失宽仁的一面,表现出"重其重罪、轻其轻罪"的特点,明朝统治中国二百七十余年的历史充分证明:"重其重罪、轻其轻罪"在一定程度上适应明朝社会的发展。对该原则予以分析可以对我国现代法律制度提供理论上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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