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性质与制度设计
外文标题:Research on Special Fund System for the Development of New Energy and Recyclable Resources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徐孟洲[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1
期刊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卷:13
期:6
页码范围:56-62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9-1971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hebgydxxb-s201106010.aspx
DOI:10.3969/j.issn.1009-1971.2011.0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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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关键词: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激励机制;专项基金
摘要:为保持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大力发展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被确定为中国重大战略选择。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基金具有政府公益性基金的法律属性。中国应当根据其法律属性,本着“以人为本、平衡协调和社会责任本位”的人文理念,尽快建立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制度,并从基金的管理机构设置、渠道来源、分配、公示、监管等实体及程序方面出台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为促进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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