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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综合化经营法制与实践的互动

中国人民大学 辅仁网/2017-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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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综合化经营法制与实践的互动
文献类型:会议
作者:李江鸿[1]
机构:[1]中国工商银博士后工作站 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流动站 北京,100032

年:2011
会议名称:“中国入世10周年——全面开放与走向国际的中国银行业”学术研讨会论文集金融论坛杂志社
页码范围:37-45
会议地点:北京
语言:中文
关键词:银行业 综合化经营 市场监管 风险控制
摘要:入世前,我国银行业分业经营及管理体制已受到冲击,而入世则明显加快了银行业综合化经营的进程。商业银行的综合化经营有两个层面的含义:内部综合化与外部综合化。2001年以来,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综合化经营业务不断扩大,同时外部综合化进程也以较快速度推进。整体上看,中国银行业综合化经营的特征体现为:监管政策主导银行业综合化进程;政策试点与立法确认相互递进;机构性监管和功能性监管的交叉融合等。商业银行应重点关注内部综合化带来的新的法律风险,并在积极推进外部综合化进程的同时,关注商业银行进入相对陌生领域所带来的潜在风险。
作者其他论文



破产法制中司法权与行政权关系探析.王欣新;李江鸿.政治与法律.2008,2-7.
我国商业银行关联交易监管问题探析.李江鸿.上海金融.2012,45-50.
中国银行业综合化经营法制与实践的互动.李江鸿.“中国入世10周年——全面开放与走向国际的中国银行业”学术研讨会.2011,37-45.
我国破产法制中行政权与司法权关系探正.李江鸿.第一届中国破产法论坛.2008,626-636.
论破产重整中的债务人自行管理制度.王欣新;李江鸿.政治与法律.2009,8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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