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纠纷诉讼解决的公益性脉络及逻辑
外文标题:The Public Welfare of the Resolution of Group Disputes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许尚豪[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年:2010
期刊名称: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卷:22
期:3
页码范围:94-100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673-1565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sdgazkxxxb201003015.aspx
DOI:10.3969/j.issn.1673-1565.2010.0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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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中国法学会2009年部级法学研究课题; 中国人民大学2009年科学研究基金重点项目成果
关键词:群体纠纷;诉讼;公益
摘要:群体纠纷公益性并不简单地体现在参与主体的多数上,而在于它影响社会的广度和深度.群体纠纷系争实体利益的属性,决定了它适用诉讼程序解决的逻辑,而诉讼程序解决群体纠纷,一方面表明了纠纷主体对于国家法律程序的认可和尊重,同时亦表明了社会所设立的纠纷解决机制运转的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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